什么是军工准入资质?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国军标)是为军方提供装备配套产品的基础证书,是为了保证所提供的装备产品满足军方的特殊要求,如提高装备产品的可靠性、进行风险管理、进行质量的经济性分析、软件工程化要求、技术状态管理等特殊要求,只有取得国军标质量体系认证才能证明有能力为军方提供装备产品的能力。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一级、二级、三级)是为军方提供装备产品时,有可能某些产品有可能涉密国家秘密,只有建立了有效的保密体系才能有保证在产品研发、生产、服务过程中不会泄露国家秘密,承制方才能把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承包给你去做,没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不能承接涉及国家秘密的装备产品。


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认证(A类、B类)是进入总装备采购目录的基础证书,变成装备发展部供应商的必经之路,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认证在审核内容包括国军标质量体系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法人资格等6个模块,所以国军标质量体系认证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是取得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认证必须条件,也是和军方进行交易的基础证书。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对企业提出了高要求,包括注册资金、净资产额、规模等提出了要求,如环评、安全生产资格、消防达标等,全面对企业科研能力、生产能力、设备能力提出高要求,一般有具有规模的且提供“A类”装备产品的军工企业才去取得,好可以享受国家减税退税政策。

所以一般企业前面三证是以后进入军工市场必须取得的证书。
军工认证的作用、目的和意义
为什么要进行军工认证?
随着军工市场的开放,很多民营企业纷纷打算进入军工这个大市场,很多人在找方法觅途径,但又不知道怎样进入这个市场,取得了军工四证就意味着许多民营企业进入军品这个大市场,是民参军的基本条件,特别是国军标认证和武器装备保密认证是最基础的要求。
军工认证的作用和意义?
企业取得了国军标认证说明了企业具备了生产军方用品和满足法律法规的能力,并可以通过质量持续不断的改进来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
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企业具备了承接对应密级的装备生产任务;
取得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企业具备了进入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企业名录资格,也就是说我们所说的民参军;
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就能获得减税免税的优越条件。
军工认证申请条件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具有法人资格;
2、承担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维修任务的单位或是与之配套的整机、部件、组建、器件和材料生产单位;
3、有固定科研生产场所、检验检测手段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4、建立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
5、建立并运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3个月以上,且已完成内审和管理评审;
6、企业应有相关装备主管部门或军事代表机构出具推荐意见书;
7、运行期间有订货及交付发生,且现场审核时应有军品生产;
8、产品所在阶段情况调查表、产品实现流程图、主要设备一览表。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3.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
4.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股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
5.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6.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注;
7.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上市公司申请保密资格的,除以上八条以外,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a. 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b. 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
c. 实际控制人承诺在申请期间及保密资格有效期内保持控股地位不变。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
1.具有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组织机构;
2.具有满足申请承担任务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设备设施和技术文件;
3.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质量管理水平;
4.资金运营状况良好,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金规模;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履约信用;
6.建立健全保密组织和保密制度,具有满足申请任务需要的保密资格或保密条件;
7.满足军方的其他有关要求。
以下企业不能申请:
申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申请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的;
2.外资控股的企业;
3.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
4.军队团(不含)以下建制单位;
5.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未超过3个月的单位;
6.主动退出《名录》不足3年的单位;
7.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被吊销后不足3年的单位;
8.被政府执法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单位;
9.其他不符合军队有关规定的单位。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认证
1.具有法人资格;
2.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手段;
4.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工艺;
5.经评定合格的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
6.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7.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保密资格。


